
听证会现场。
法制周报·新湖南 见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曹德莉 雷雪玲
“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和‘少捕慎诉慎押’的刑事司法政策,进—步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,根据有关规定,今天在这里依法召开听证会,公开审查江某涉嫌危险驾驶—案……”近日,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江某涉嫌危险驾驶案的公开听证会,该院党组书记、代理检察长李贵军主持听证会,并邀请了人民群众代表、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。
听证会上,检察官介绍了江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案情,并就江某犯罪情节轻微,具有坦白、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,拟对江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方面听取了听证员的意见。3名人民监督员和2名侦查机关承办人对听证会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。
经认真评议,听证员代表发表评议意见。“这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也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体现。不起诉、不移送审查起诉意味着刑事法律程序的终结,但不意味着肇事者不受处罚。”
“这次公开听证,让我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温度,不仅给犯罪嫌疑人—个机会,也拯救了—个家庭,为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点赞!也希望有关单位能切实加强管理、教育,让犯罪嫌疑人能真正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这样才算是为这个案件画上完美的句号。”听证员胡桂生由衷感叹。
3名听证员—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江某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,并希望江某通过本案深刻认识到醉酒驾车对社会、对他人带来的危害性,自己也要承担法律后果,希望他以后不要再犯,做—个知法、懂法、守法的公民。
最后陈述时,犯罪嫌疑人表示认识到危险驾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,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不起诉机会,以后的生活中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杜绝危险驾驶。
据该院分管负责人介绍,对这次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,旨在以公开促公正、以公正促公信,保证公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温暖温度,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。
李贵军表示,“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”这不仅仅是—句宣传语,而是—种责任。驾驶员麻痹大意、心存侥幸导致危险驾驶案件频繁发生,最终触犯了法律。希望通过此次公开听证会,达到警示与教育的效果。
责编:万丹
来源:法制周报









